地质所2024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试行办法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吸引具有优秀科研业绩和培养潜质硕士毕业生攻读我所博士学位研究生,鼓励硕士生潜心学习与科学研究,进一步提高博士生的招生质量,充分发挥导师和专家组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作用,2024年我所试行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

一、指导思想

我所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进行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考改革,是为了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以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为核心,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扩大导师组选拔学生的自主权,注重对考生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考核,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拘一格地发现、选拔和培养拔尖创新优秀人才。同时通过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建立相关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招考改革过程中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名额、招生专业

“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研究生占用导师当年的博士生招生指标(招生名额、招生导师、招生专业以网页公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三、申请条件

申请者必须符合教育部报考博士研究生相关规定和我所博士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和国家防震减灾事业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3.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申请人只能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需全日制在我所学习,入学前将全部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所。

5.申请人入学须为统招生,必须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提交);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否则报名无效。

6.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①大学英语六级≥450分;②新TOEFL成绩90分以上(IBT);③新GRE成绩305分以上;④WSK(PETS 5)考试合格;⑤IELTS≥6.5;⑥以第一作者在英语期刊已公开发表高水平科研成果论文;⑦获得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过的境外学位。以上所涉及的证书有效期应在5年内。

7.申请学术型博士学位需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同时申请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国内外高校和相关的科研单位中的地质学、地球物理学等相关专业的应届(往届)硕士毕业生。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具有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 申请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1篇与申请专业相关的较高水平论文,或具备较好的科研成果。

四、其它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与初审:

1.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行政处分,或违反学术规范受处分者。

2.硕士阶段有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考核不及格者。

 五、工作程序

1.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s://yz.chsi.com.cn 以下简称“研招网”)。申请者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按规定填写报名信息。

2.提交寄送纸质材料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者请于2023年12月30日前将以下纸质申请材料(表一至表六)寄送至研招办:

(1)通过网报系统打印的《网上报名信息表》(表五),要求本人签字;

(2)用A4纸张双面打印“报考登记表”(表一);

(3)两份专家推荐书(表二)。由两位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人可将推荐书填写完毕后,直接(或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后交被推荐人)寄(送)往我单位;

(4)本科和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表四)(须授课单位或档案保存单位盖章)、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5)身份证、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

(6)政治审查表(表三),由单位人事部门(档案所在部门)或硕士毕业院校研究生部门填写后盖章有效;

(7)《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攻读博士学位 申请-考核制申请表》(表六)(加盖档案所在单位或所在学校研究生部门公章)一份;

(8)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论文评阅书,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论文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

(9)已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10)其它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

申请者必须确保填写信息和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不接受其再次报考我所博士研究生。

3.资格审核

专家小组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申请者进入下一阶段的综合考核。专家组主要依据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核:

(1)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与取得的成绩;

(2)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文章等;

(3)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4)其它与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情况等。

4.综合考核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方式: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笔试、综合能力面试等考核。

考核内容:分为外语水平和专业知识。

专业知识(笔试):两门专业科目,每门科目考试时间各为1小时。每科目满分100分。

综合能力考核:重点面试考察申请人的科研素养、专业基础、创新能力、发展潜力及协作精神等,以及英语水平考核。包括:

(1)研究所综合能力考核:组织由5名以上研究员级的专家组成考核专家组,考核专家组成员由学位委员会成员、所报考学科方向专家、学科组成员共同组成。面试时间为40 分钟,申请人向招生考核专家组作2个报告(中文报告15分钟,英文报告5分钟),中文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简历、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专家组提问和答辩时间为15分钟;英文报告可选择自然科学领域内的某一话题进行英语陈述。专家组英语提问和申请者英语答辩时间为5分钟。综合面试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英语水平考核采用百分制计分。

(2)导师学科组考核:申请人通过研究所考核专家组面试考核后,参加所申请报考学科方向的导师学科组面试考核,重点考察学生的专业研究基础、科研潜力与科研素养、实验操作技能等。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

(3)答辩考核公开进行,并安排专人进行记录或全程录像。

5.拟录取

研究所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我所年度招生计划数、报考导师招生名额、考生的考核结果、科研成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综合情况,将通过考核的考生报地质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并经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的申请者可在秋季入学,但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六、相关要求

“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工作要自始至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资格审核未通过和未被录取的申请者可选择报名我所博士生普通招考。

博士生招生实施“申请-考核”制,进一步扩大了博士生导师的招生自主权,相关导师应充分利用好该办法,积极组织优秀博士生生源。

 

附件:1.表一至表四.doc

           2.表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