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4〕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所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原则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织管理
成立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所长任组长,人才资源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和纪检室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三、普通招考初试方式、时间
1、根据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我所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采取现场笔试方式,初试科目、初试时间等按照2024年公布的招生简章执行。
2、现场笔试安排
笔试科目:英语、专业课1、专业课2,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初试笔试时间:3月29日-30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3月29日上午:专业课1:8:30-11:30
3月29日下午:专业课2:13:30-16:30
3月30日上午:英语:8:30-11:30
考试地点:本所会议室
考生须在考试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1可在网页下方下载)后方可进入考试环节,遵守我所的考试规则和纪律要求,不做与考试无关的事,诚信参加考试。
四、申请考核、硕博连读
按照我所申请考核制文件的要求,组织申请考核制的考生进行考核。
按照我所硕博连读文件的要求,组织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进行考核。
五、复试
(一)复试名单确定原则
1.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所2024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为准。
2.我所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考核和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同学,将占用2024年博士生录取指标。
3. 博士复试分数线待博士初试成绩发布后确定。
(二)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应提前准备好报考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研招办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考生材料提交
复试考生需要提前准备以下材料,电子版材料请于复试前发送至研招办邮箱:jy@ies.ac.cn,纸质版材料请在考生现场报到时提交。
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 A4 纸上)。
2.准考证。
3.学历情况核实:
非应届生提供:本人本科和硕士研究生生毕业证和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学生证(需注册),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在职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表》(附件2:可在网页下方下载),务必本人签名后扫描或电子签名,需附硕士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5.《政治审查表》(附件3:可在网页下方下载),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相关部门出具,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6.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毕业论文、科研成果、攻读博士学位预期初步计划等。
(四)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小组组成:复试考核小组成员由包括导师在内的多名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专家组成,复试小组组长由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每个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对本组复试工作各环节负责;设立秘书,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和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
根据我所招生专业分布,组成地质学及固体地球物理学两个复试小组,一般每个小组由不少于五位专家组成,负责实施对考生的复试考核。
(五)复试方式与内容
1.我所本次复试工作主要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请考生做好复试的充足准备。
复试主要考核考生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外语听说水平、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科研社会实践、身心健康情况及人文素养等。
2.复试内容:
(1)业务能力
①个人经历(个人教育和科研经历)。
②硕士论文情况、科研成果、参加科研工作情况、撰写报告和发表文章(专业知识、知识面、科研能力及成果)。
③今后未来的想法(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
(2)英语听说能力
形式:专业英语报告(English presentation)。
时间:3分钟报告(用ppt),2分钟提问。
具体要求:就某一地球科学问题,阐述问题的由来、研究现状、存在的问题、可能的解决方案、自己对该问题的看法。
复试方式:每名考生20分钟
业务考核(15分钟):PPT介绍8分钟,提问7分钟 。
英语考核(5分钟): PPT展讲3分钟,提问2分钟。
3.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现场作答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4. 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我所体检标准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同时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文件规定执行。
拟录取的考生自行前往我所指定的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纸质版《体检表》须在研招办规定的时间寄回,体检表须有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照片和体检表上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六、录取
(一)考生的复试成绩在70分(含70分)以上者,达到拟录取标准;低于7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对复试成绩在70分(含70分)以上的考生,将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按60%、复试成绩按4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
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3*初试权重(6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40%)。
(三)对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考生的确定
根据教育部2024年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所招生计划数、报考导师招生限额、招生工作方案等,将通过复试的考生报地质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并经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最终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门户网予以公示,公示网址:https://www.eq-igl.ac.cn/。
七、信息公开公示
(一)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复试考生名单等信息在我所网站公布。
(二)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复试结束后在我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复试监督
(一)复试工作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所纪检室及研究生招生办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巡察。
(二)复试工作实行复议制度。如考生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应在复试成绩公布3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议申请,对收到的复议申请,将由我所纪检室会同招生办对异议进行核实,对申诉问题确实有误者,将由招生工作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最终答复考生。对复议后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考生可向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有关情况。
研究所考生接待电话:010-62009079
研究所纪检室电话:010-62009013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4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